疑难问题:在南宁市如何办理居住证?
专业解答:携带好你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房屋租赁合同到你所在区域配出所或者公安局就可以办理;居住证满一年之后要续签,续签需要携带好原有居住证和你本人身份证原件在你所在区域公安局或派出所办理;
相关信息如下:
一、根据2017年9月28日南宁市公安局发文《关于印发〈南宁市公安局办理居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南公通﹝2017﹞329号)中《南宁市公安局办理居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第五章第二十条“居住证签注”:居住证实行一人一证和年度签注,居住证自签发或签注之日起1年内有效。居住证期满后,居住证持有人拟在南宁市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证期满1年之日前一个月内申请居住证签注。
(一)按时签注且居住地住址不变的,提交以下材料当场办结:
1、本人身份证明;
2、居住证。
(二)逾期签注的,且居住地址不变的提交以下材料当场办结:
1、本人身份证明;
2、居住证;
3、合法稳定住所或合法稳定就业或连续就读证明材料。
(三)、居住地址有变化(含按时签注、逾期签注)的,提交以下材料当场办结:
1、本人填写《广西居住证补(换)领及项目变更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明;
3、居住证;
4、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
居住证持有人未在灌顶时间内办理居住证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二、经与中街派出所负责居住证登记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核实,在受理居住证签注业务中存在工作人员对业务不熟悉、与群众沟通有误的问题。
为确保不再出现此类投诉,南宁市公安局海城分局及时落实整改,要求中街派出所负责居住证登记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南宁市公安局办理居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他们在工作中要认真负责,必须熟练掌握和了解业务政策措施,对业务工作程序、流程、标准、规范有一个熟练的认知和把握。绝不允许再有的对政策掌握不透,凭借主观和经验,不按照规范办理的现象出现。
感谢你对公安工作的支持!